判拘 被醉驾役两月秀屿首例     DATE: 2026-03-05 19:42:09

这是秀屿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秀屿区审结的首例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醉驾10月20日,被判
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
昨日,拘役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两月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秀屿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首例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醉驾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缓刑四个月,被判

判拘 被醉驾役两月秀屿首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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